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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被教育部评为全国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集体
发布人:admin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2-03-01

 

日前,教育部下发《关于表扬全国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教学司【20123号)文件,我校研究生院荣获“全国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据悉,这是教育部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颁布及高等教育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实施以来,首次在全国范围内表扬在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学籍学历管理是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学校的教育质量和声誉、学生的切身利益,是体现学校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指标。多年来在校领导的高度重视与关心下,在各部门的支持下,研究生院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江西省教育厅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高度重视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和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学籍管理措施,形成了体制健全、职责明确、责任分明的工作机制。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工作理念,坚持“科学、严谨、规范”的工作态度,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高质量完成学籍、学年、学历三大电子注册、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和学历证书制发等各环节工作,确保了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准确性,保证了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的数据准确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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