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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使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
发布人:admin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09-12-18 |
关于使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各有关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术道德建设,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本学期研究生院对所有申请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试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进行了检测,具体检测结果已全部反馈给各相关学院。现将有关补充事项通知如下:
1、系统检测结果仅供作为评判学位论文是否出现学术不端行为的参考依据,但是否达到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符不符合授学位的标准应由各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答辩委员会、学位分委员会把好质量关。研究生院不接受学院进行第二次检测的申请;
2、申请学位的研究生答辩后,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应收齐所有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电子版(电子版学位论文的命名格式为:学号专业姓名.doc。),并于2009年12月30日之前送交研究生院学科办。研究生院将对重合比例较高的学位论文进行抽检;
3、校学位办在召开校学位委员会会议时将把系统检测结果分析报告提交给各校学位委员会委员;
4、若研究生或导师对检测结果存有异议,可及时与研究生院学科办联系。
希望各学院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管理和学术道德规范教育,建立制度规范与自我约束相结合的质量控制机制,完善事先预防和事后处理相互补充的手段,全面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
研究生院
2009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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