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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南昌大学博士研究生出国(境)访学计划留学人员录取通知 | ||||||
发布人:admin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8-07-13 | ||||||
2018年度南昌大学博士研究生出国(境)访学计划留学人员录取通知 各有关学院: 根据《南昌大学博士研究生出国(境)访学计划实施办法》(南大研字〔2015〕12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度南昌大学博士研究生出国(境)访学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经本人申请、学院推荐、研究生院审核并报经学校审批,同意录取陈文浩等15人为2018年度南昌大学博士研究生出国(境)访学计划出国留学人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留学人员的访学国别、访学单位、访学期限等以本通知为准,不得变更(详见附件一)。 二、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19年3月31日。凡届时未能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三、留学人员应商请其导师为国内经济保证人,与研究生院签订《资助博士研究生出国(境)访学协议书》(见附件二)后办理其他手续。 四、出国(境)访学期限为一年的博士生,应以南昌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本人为第一作者至少发表1篇高水平(SCI、SCIE或SSCI等)学术论文;出国(境)访学期限为二年的博士生,应以南昌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本人为第一作者至少发表2篇高水平(SCI、SCIE或SSCI等)学术论文,其中SCI或SCIE收录的论文有一篇处在2区或以上。 五、学校为留学人员提供的资助额度一年期为10万元人民币,二年期为20万元人民币。留学人员出国留学前可到研究生院办理预借款手续。 六、请实名加入“南昌大学公派研究生”QQ群130541896。
附件:一、2018年度南昌大学博士研究生出国(境)访学计划录取人员名单 二、资助博士研究生出国(境)访学协议书
研究生院 2018年7月13日 2018年度南昌大学博士研究生出国(境)访学计划录取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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