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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章程 | |||||||||||||||||||||||||||||||||||||||||||||||||||||||||||||||||||||||||||||||||||||||||||||||||||||||||||||||||||||||||||||||||||||||||||||||||||||||||||||||||||||||||||||||
发布人:admin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2-09-21 | |||||||||||||||||||||||||||||||||||||||||||||||||||||||||||||||||||||||||||||||||||||||||||||||||||||||||||||||||||||||||||||||||||||||||||||||||||||||||||||||||||||||||||||||
南昌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章程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所涉及的规定如有更新,以教育部下达最新文件为准)。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且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二)2023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二、接收专业、人数及其它 我校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及其它具体要求请参阅《南昌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所有全日制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专业(除工商管理、工程管理外)均可接收推免生;登陆研招网推免系统后可详细查看(报名系统内的推免生接收计划数为上年度实际接收人数,仅供参考),或可直接咨询相关招生学院。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的有关精神,今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程序如下: (一)考生填报专业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学院严格按照复试条件审查考生报名材料。 (二)学校发出复试通知。学校的招生学院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必须在学院要求的时间内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三)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本校复试的申请人,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复试(复试报到时间由相关学院通知)。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核验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四)复试内容包括: 1.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 2.综合面试(包括专业课面试、外语听力和口试、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 3.跨一级学科申请免试攻读研究生的申请人,由学院决定是否需要在复试时加试一门专业课(满分100分)。 (五)复试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线上或者线下的形式进行。 (六)考生在复试期间须在二甲以上(含)医院体检。 (七)办理拟录取手续。复试、政审及体检合格者名单由学院上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后,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我校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接受我校发送的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 (八)省教育考试院审核与公示。 四、特别说明 (一)获得了我校预推免拟录取资格的考生,请按学院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进行正式报名并办理拟录取手续,逾期未报名或未确认录取者,不再保留拟录取资格。 (二)推免生报名前,请与报考学院联系(联系方式见文末),咨询拟接收名额。 (三)推免生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其研究生录取资格。 (四)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六)我校部分专业接收直博生,可在研招网推免系统中查看,请有意报考者与学院及导师及时取得联系。 (七)推免生接收办法以教育部最新文件规定为准,如本办法所列申请时间及流程有变,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将另行发布通知,请申请者密切关注。 五、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南昌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791-83969340 邮箱:yzb@ncu.edu.cn 南昌大学纪委办公室电话:0791-83969025。 本章程由南昌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昌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附:各学院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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