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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研究生参评2008年首届南昌大学宝钢教育奖学生奖评选的通知 |
发布人:admin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08-09-04 |
关于做好研究生参评2008年首届南昌大学
宝钢教育奖学生奖评选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2008年首届南昌大学宝钢教育奖学生奖评选的通知》(昌大学助字〔2008〕16号)文件,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学习《南昌大学宝钢教育奖学生奖评选办法(试行)》,并通过各种途径宣传宝钢教育奖学生奖。为做好研究生参评宝钢教育奖学生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推荐1名优秀研究生(含博士研究生)参评,推荐过程遵循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
2、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研究生院从各学院推荐的人员中遴选5名研究生报送学校参加2008年首届南昌大学宝钢教育奖学生奖评选。
3、参评研究生的业绩材料截至时间为2008年9月,检索文章应附上图书馆检索证明。
4、组织候选人认真填写《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一式两份)和《南昌大学2008年宝钢优秀学生奖推荐学生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2),业绩材料复印件一份,纸质版材料及业绩材料原件于9月12日前交研究生院(30栋3001室),电子版材料发至揭琳办公网邮箱。
5、定向、委托培养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参评南昌大学宝钢教育奖学生奖。
6、逾期不报的学院将作自动放弃处理。
研 究 生 院
二零零八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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