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为规范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经费报销程序,现规定如下:
项目结题后,项目负责人持身份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到培养办(研究生院416或419)办理项目经费报销。如果本人不能来办理,由他人代理,要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的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签字的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三样材料提交后方可办理报销。
本学期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的结题和经费报销截止日为5月31日,请尽快办理相关事宜,详细结题和报销程序请查看网页http://yjsy.ncu.edu.cn/yjs_showmsg.asp?id=3141。
研究生院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