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办理委培、保留入学资格事宜的通知
各位拟录取考生:
一、委托培养协议书
请需要签订委托培养协议的考生打印后手工填写委托培养协议内容。不接受电子版,不得修改协议书中任何内容,否则协议书无效!提交委托培养协议书并经审查符合条件的考生,将不再发放人事档案商调函。
1、定向委培单位(甲方)需要签字盖章;
2、考生(丙方)需要签字;
3、定向委培协议见附件;
4、定向委培协议一式三份(我校、定向单位、考生各一份)均须寄往我校进行统一办理;
5、定向委培协议需于2013年5月16日前送达我校研招办,逾期将不再办理。
二、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
1、拟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应为定向委培考生中的国防生、支教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生等;
2、研究生新生需保留入学资格应填写《南昌大学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
3、《南昌大学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见附件;
4、《南昌大学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需于2013年5月16前送达我校研招办,逾期不再办理;
5、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经我校研招办批准后生效。
三、其它事宜
外地考生无法送达的,请于5月16日前,以邮局特快专递EMS或挂号信方式(请勿通过民营快递公司寄送)寄送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并电话告知(0791-83969340),以免影响考生录取相应的类别。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办理委培协议时间另行通知。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999号南昌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30031
联系人:邹老师
联系电话:0791-83969340
特此通知,请拟录取考生相互告知,谢谢!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日
附件:
南昌大学研究生委托培养协议书.doc
南昌大学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doc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定向协议书(四种格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