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在读工程硕士研究生:
根据昌大校发[2005]14号文,工程硕士研究生学费按学年收缴,请尚未缴纳本学年学费的工程硕士研究生于4月30日前办理缴费手续,否则不予进入开题报告和论文答辩阶段。
学费缴纳方式如下:
1、缴纳现金:先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开具缴费通知单,然后到校财务处开具发票,再将发票复印件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转账:
户名:南昌大学
开户行:交行南昌分行北京东路支行
账号:361606000010149001695
请工程硕士在转账单上注明“ 级 专业工程硕士”及姓名等字样,款到后,请到校财务处开具发票,并将发票复印件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研究生院
2006.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