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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6-09-30 访问量:

南昌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与江西省部省合建高校、江西省一流大学整体建设高校。学校现有13个学科门类,27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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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网页版)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和计划

根据上级部门安排,南昌大学的专业目录及研招网系统中公布的各专业招生计划,仅供考生报考时查阅,2027年各专业的实际招生数以当年上级部门批准下达数为准。

三、学制和学习方式

(一)学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3年。

(二)学习形式:硕士研究生分为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两种。

全日制研究生(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是在基本学习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是在基本学习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被录取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根据其学习年限、学业成绩等,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和我校要求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名称下方研究方向中带“(非全日制)”的即可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⑴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

⑵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⑶同等学力人员,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a.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高职高专毕业生,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7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b.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c.除a以外的其他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高专毕业生,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7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①已进修大学本科相同或相近专业六门主干课程(须提交进修学校提供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②已至少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篇学术论文;

符合上述条件并进入复试的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所报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⑷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 报考以下专业学位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⑴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⑵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⑴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⑵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⑴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⑵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或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招生单位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在初试发放准考证前进行初审,复试前进行全面复审。请考生务必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我校相关专业报考条件,自审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否则,由此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报名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报名前,请务必提前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特别提示:2027年研考将实行“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一体化”,请考生务必关注报考点和我校的相关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官网公告、研招网站内短信等),相关报名提示如下: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相关工作安排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

2.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如未填写,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

7.我校全日制法学(03)、管理学(12)和艺术学(13)等三个学科门类硕士研究生,不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及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报考,非全日制的学科门类专业均可报考。

8.我校经济学(02)、教育学(04)、文学(05)、历史学(06)、理学(07)、工学(08)、农学(09)、医学(10)等学科门类专业接受“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报考;以及管理学(12)门类中的非全日制专业接受“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报考。

9.我校不开通“非全日制”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教育。参加规培或已获得规培证书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在职人员执行《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要求,以同等学力形式申请学位。同等学力申请专业学位的在职人员不具有研究生身份。

10.尚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的定向医学生报考硕士研究生,需出具县级以上(含县级)卫生健康委员会的书面同意报考函,且原则上仅能报考全科医学。

11.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按照2015年下发的《关于印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要求,明确“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请考生在网报时在备用信息栏注明: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12.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3.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4.其他报考要求请关注报考点和我校相关公告。

六、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请各考生务必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我校各专业报考条件(包含备注栏目对学历、学习形式等方面的要求),我校将对所有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核实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凡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一律不准考(我校将在研招网上进行审核,请自行登录查看,如审核不通过,请尽快自行改报,以免错过网上报名时间)。

对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或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七、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南昌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初试地点:由考生报名时选择的报考点确定。

复试的具体时间和注意事项将在南昌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主页(http://yjsy.ncu.edu.cn)发布。复试的基本规则和要求预告如下(如有变动,则以当年教育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下达的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公布的2027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办法为准):

1.参加初试并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报到时进行考生身份再次确认、资格审查(应届生考生提交成绩证明;往届生考生提交毕业证原件;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供业绩材料的原件)、体检、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我校复试的基本内容包括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满分50分,不设合格线,但计入复试总成绩)、专业考核(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三个部分。其中专业考核部分,将依据专业需求和特点,可采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或实践操作形式。

同等学力考生还必须参加两门本专业指定的业务课(本科主干课程)的加试,每门考试时间为2小时(每门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复试将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线下或者线上等形式进行。

3.专业考核、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综合面试三部分的成绩总和为复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与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即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单科未达合格线的一律不予录取,考生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体格检查

本着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的原则,择优录取,复试期间将由我校医院参照教育、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的体检工作相关规定: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南昌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修订)》(昌大校发〔2003〕22号文)及其实施办法组织体检。凡体检结论属于不能录取之列,则取消其录取资格,其名额由后位者自动递补;凡体检结论属于不能录取的专业之列,则须调转相近专业,若无相近专业可调,则取消其录取资格,其空出的名额由后位者自动递补。请在报名之前上网查询我校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

九、录取及其他事宜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综合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考生报考时,应根据自身情况,认真选择报考类别(就业方式),就业方式一经上报教育部将无法变更,以录取花名册(含录取登记表)为准。

我校仅接受因公需要(如支教、入伍等)办理保留入学资格申请,原则上不接受因个人原因申请保留入学资格,需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应在查询到拟录取结果后(最迟截止拟录取名单公示后的一周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录取学院同意及研究生院审核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1至2年,考生录取数据上报后不再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全日制研究生录取类别全部为定向就业,不转入人事档案,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否则不予录取。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凡复试、体检和政审合格并通过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审定的考生,学校将予以正式录取,拟于6月底或7月初寄发录取通知书。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十、奖助政策

我校硕士研究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优秀硕士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创新奖;宝钢奖学金等企业奖学金,按各类企业奖学金办法执行。学校每年设立“助教”“助研”“助管”等“三助”岗位。

注:定向培养的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以及有固定收入的研究生等不享受各类研究生奖助政策(奖助对象、名额和评选方式等以最终文件为准,具体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事务办公室负责解释0791-83968535)。  

十一、学费、住宿费标准

(一)学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8000元/人·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专业学位除外)的学费标准为:12000元/人·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详见下表,最终学费以江西省物价部门核准的学费标准为准: 

南昌大学2027年专业学位(非全日制)招生专业学费汇总表
学院名称专业名称学制学费标准(元/人·年)
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综合管理)(非全日制)2年45000
工商管理(大健康与科创管理)(非全日制)2年59000
信息工程学院电子信息(非全日制)3年18000
工程建设学院土木水利(非全日制)3年18000
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公共管理(非全日制)3年20000
工程管理(非全日制)3年18000
旅游学院旅游管理(非全日制)2年26000
教育发展研究院教育(非全日制)3年18000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培养仍依托相关学院开展)法律(非法学)(非全日制)3年18000
法律(法学)(非全日制)3年18000
体育(非全日制)3年20000
应用心理(非全日制)3年18000
图书情报(非全日制)3年18000
新闻与传播(非全日制)3年26000(待批)
护理(非全日制)3年26000(待批)
公共卫生(非全日制)3年26000(待批)

(二)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800-1200元/人·年。

十二、招生咨询

单位代码:10403

单位网址:http://yjsy.ncu.edu.cn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学府大道999号

邮政编码:330031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E-mail: yzb@ncu.edu.cn

联系电话:0791-83969340、0791-83969339;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包括专业课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不提供购书服务。